高新區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建設
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全區社會治安公眾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逐步引導全社會更多成員知曉、參與、踐行平安法治高新區建設,不斷增強全區社會治理軟實力,現就成立海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以下簡稱“平安法治聯盟”)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平安法治中國的重要批示精神,堅持“打防結合、以防為主,專群結合、以專帶群,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的方針,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以“平安法治聯盟”為平臺和紐帶,動員和組織廣大群眾、社會組織力量參與平安法治建設,推動志愿服務與創新社會治理、深化平安法治建設有機結合,不斷完善群防群治組織體系,提升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形成“平安法治建設人人參與、平安法治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二、重要意義
“平安法治聯盟”是由單位和個人會員自愿組成的從事招募、組織、管理志愿者參與平安法治志愿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是新形勢下平安建設堅持專群結合、開展平安建設的創新平臺和載體。“平安法治聯盟”堅持以人為本,放手發動群眾,把黨的政策主張和群眾利益統一起來,把社會力量動員組織起來,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一流的平安環境提供最堅強的民心支持和社會力量支撐。
三、目標愿景
通過全社會積極參與,確定全區社會治理的價值取向和基本方式,培育全區平安法治建設文化品牌,激發社會自治、自主、能動力量,增強社會自然人平安法治建設主人翁意識,努力推動全區公民積極參與平安法治高新區建設,實現全區社會治安公眾安全感和群眾滿意度雙提升。
1.不斷挖掘社會力量活力和創造力,煥發平安法治志愿服務生命力。堅持以人為本,放手發動群眾,把黨的政策主張和群眾利益統一起來,把社會力量動員組織起來,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平安環境提供最堅強的民心支持和力量支撐。
2.準確定位職能,延伸工作觸角,激發平安法治志愿服務工作活力。發揮志愿者在平安法治建設中的主體作用,是平安法治志愿服務工作的價值所在。只有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平安法治建設的需要,才能給予其創新發展、發揮作用的最大空間,不斷契合時代主旋律,使平安法治志愿服務工作在準確定位、延伸觸角中豐富內涵、體現價值、獲得提升。
3.以現代理念提升服務思路,實現平安法治志愿服務的跨越發展。服務社會、回饋社會,是當代人的一種普遍價值追求,也是推進平安法治志愿服務工作必須把握的大眾心理。要大力弘揚志愿服務的精神和理念,把公眾參與社會生活、實現人生價值的需求體現在平安法治志愿者活動中,不斷增強平安法治志愿者隊伍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豪感,不斷提升平安法治志愿者工作對社會大眾愿望的訴求表達力和價值承載力。
四、組織架構
高新區建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總部(與政法綜治局合管),實施常態化運作。在各辦事處、區工會、教辦建立聯盟分部,在村居、學校、企事業單位建立平安法治聯盟志愿者工作站。不斷發展各類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成員,宣傳聯盟宗旨,實施平安法治志愿服務。
1.區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總部。“平安法治聯盟” 總部由區政法綜治局主管,會員大會是“平安法治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平安法治聯盟”下設理事會,作為閉會期間“平安法治聯盟”的執行機構。“平安法治聯盟”理事會設秘書處和督導檢查組,具體負責“平安法治聯盟”的日常工作。
2.各辦事處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分部。各辦事處結合轄區實際,依靠村(社區)開展平安法治志愿服務活動。名稱統一為:高新區XX街道XX辦事處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分會。各村(社區)分別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工作站,名稱統一為:高新區XX村(社區)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工作站。
3.相關行業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行業分會。具體如下: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工業企業分會,由區總工會主管;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綜合執法分會,由區建設局主管;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教育分會,由區教辦主管;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環衛分會,由區農村工作局主管;待條件成熟之后,繼續在其他行業成立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分部。
4.“平安法治聯盟”隊伍組建。一是整合力量。各辦事處、村(居),各行業對照平安法治志愿者條件要求,整合現有的平安人力資源,將符合“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志愿者條件的人員招募吸收為“平安法治聯盟”志愿者。二是公開招募。在由“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分部牽頭組織,所轄工作站具體負責,制定招募方案,做好宣傳發動、接受報名、實名登記、錄入系統等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平安法治志愿者招募工作。
按照“統一組織、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覆蓋全區”的思路,對各層次、各領域、各方面的社會力量進行動員整合,建成運行規范、成員廣泛、服務互動的平安法治志愿者隊伍。按1+10的模式發展平安法治志愿者,既每名網格員發展10名平安法治志愿者,到6月底注冊人數達17000人左右,農村地區達常駐人口的5%,城區達常駐人口的7%。
五、工作重點
1.依法規范設立聯盟。充分尊重會員意愿,按照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原則,在民主協商、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發起設立“平安法治聯盟”。嚴格按照國家社團組織管理有關法律規定,經民政主管部門依法注冊登記,成為擁有自主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和承擔民事責任的社團法人組織。
2.明確聯盟職責任務。“平安法治聯盟”主要開展以下工作:招募、組織平安法治志愿者開展社情民意收集;排查安全隱患;化解矛盾糾紛;平安法治宣傳;治安防范巡邏;重點人員幫教。實施社區便民服務;應急事件處理;法律援助服務;鐵路護路護線;完成業務主管部門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3.選準配強聯盟班子。對聯盟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等聯盟干部的醞釀、推薦和提名嚴格把關,依照聯盟《章程》規定的選舉程序,選拔政治作風硬、群眾威信高、基層經驗豐富、組織協調能力強、公道正派、熱心公益事業者擔任聯盟領導。
4.健全完善聯盟制度。制定聯盟《章程》,明確規定聯盟的性質宗旨、職責任務、會員權利與義務、組織機構、經費管理等基本內容。健全完善與《章程》相配套的聯盟工作制度,依法有序地規范運作各項活動。
5.嚴格監管聯盟經費。指導聯盟健全完善經費籌集、財務管理和決策使用的制度及程序,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法律制度,完善各項會計管理措施,自覺接受會員、財政審計部門和社團登記機關的監督。
6.指導開展聯盟活動。指導各辦事處、各行業聯盟分會圍繞區黨工委、管委會關于加強綜治平安法治建設的重大工作部署,積極開展聯盟活動。在區綜治辦的領導下,聯盟每月進行一次工作巡查,巡查結果列入所屬單位年度綜治平安建設、一崗雙職考核。
六、規范管理
1.規范教育管理。制定培訓規劃,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平安法治志愿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業務技能培訓和法律知識傳授。教育培訓分為日常培訓和戰時培訓:日常培訓每個季度進行,戰時培訓則根據某項重大維穩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
2.規范動態建檔。加大平安法治志愿者動態宣傳招募工作力度,統一落實實名制登記備案,試行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公眾訂閱號關注志愿者實名登記及出勤積分登記制度,探索建立平安法治志愿者志愿服務活動記錄檔案并錄入綜治信息系統實現聯網管理。
3.規范崗位設置。以控地崗為主、控人崗為輔,并與村(社區)服務管理結合起來,實行定崗、定人、定區域、定責任,確保重點區域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負責。
4.統一標志。平安法治志愿者統一標識,根據季節特點,相應佩戴胸標、“小紅帽”、“紅袖標”、紅馬夾,統一標志,辨識度高。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的建立是深入開展平安法治高新區建設,激發社會力量參與平安法治建設積極性、主動性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于發揮社會協同的參與優勢,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平安環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各辦事處、各行業,區相關綜治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發動,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全力以赴建好“平安法治聯盟”。
2.精心組織,確保工作實效。各辦事處、各行業,區相關綜治成員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成效,加強溝通協調,保持聯系暢通;要強化督促檢查,及時通報轄區、行業內開展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工作的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情況和問題;要經常深入到平安法治志愿者當中,幫助志愿者解決實際困難,維護志愿者合法權益,提升志愿者隊伍的工作積極性和整體素質。
3.落實經費,規范獎懲措施。通過財政撥款、社會捐助、會員會費等形式,分別建立區、各辦事處、各行業“平安法治志愿者聯盟”基金,每年對優秀平安法治志愿者進行表彰。各辦事處、各行業要確定專人對平安法治志愿者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對于工作責任心強,能發現犯罪線索,主動采取必要措施,擒獲或控制嫌疑人的平安志愿者,按照一案一獎的原則給予適當獎勵;對于工作責任心不強的志愿者,年終取消評優評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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